10月25日上午9時30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貴陽中院”)重審一審宣判,法院再次確定余華英違法情節特別嚴峻,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定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余華英當庭上訴。
再次聽到余華英被判死刑,楊妞花仍然無法自抑地落淚。而這一回,她看到余華英無精打采、雙手顫栗,整個進程沒有昂首,“我能感覺到她十分懼怕。”
10月的貴陽,日頭火熱,晴空萬里,楊妞花信任,她未來的人生路途,也將穿過厚重烏云,迎來開闊和亮堂。
楊妞花 潮新聞記者 戴利強 攝
從尋親到“復仇”
審宣判的前一天,潮新聞記者見到了楊妞花——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的受害者,也是親手將余華英送上法庭的人。現在34歲的她,老練自傲,雍容大方。
在很多人看來,楊妞花的人生可謂“傳奇”:閱歷被拐、尋親成功、爸爸媽媽雙亡后,她親手將拐賣她的人估客送上了法庭。但她自己說:“我便是一個普通的、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村人。”
1995年,5歲的楊妞花被了解的街坊余華英以“買織毛衣的簽子”詐騙出門,年幼的她并不知道,這次揮手背面,會是完全被改動的人生。
坐上轎車,轉乘火車,楊妞花離家越來越遠。到了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姚寨鄉姚寨村后,余華英以2500元的價格將楊妞花賣給了王姓老太太,王老太太有一個聾啞兒子姓李,所以楊妞花成了“李素燕”。
那是1996年1月27日。爾后,李素燕上學、停學、打工、成婚、生兒育女。由于人母,實在體會到爸爸媽媽孩子間的糾纏,她心中的疑團也越來越閃現:1995年的冬季究竟產生了什么?自己是被賣掉,仍是被拐賣?而一向記在心底的姓名——楊妞花,她的家又在哪里?
楊妞花曾說,自己一向想找回早年的姓名。所以,在老公的支撐下,她踏上了尋覓“本相”的綿長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