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發(fā)當年,盡管西安市公安局第一時間建立市區(qū)兩級聯(lián)合專案組,環(huán)繞目擊者和周邊大眾進行了很多走訪查詢,但受其時技能手段約束,均未獲取有價值的頭緒,案子偵破作業(yè)陷入了僵局。在本年9月下旬,終究通過“人像辨認”技能順藤摸瓜,在山東將違法嫌疑人張某紅、張某峰兩姐妹捕獲,找回了3名被拐兒童。
半年內(nèi)接連三名孩子被拐賣
違法嫌疑人假扮熟人下手
2007年2月14日,盧某某(女,時年2歲)在西安市雁塔區(qū)甘家寨被一名婦女以外出照相為由拐走;5月27日,李某(女,時年2歲)被一名婦女以領(lǐng)小女子到某超市為由拐走;8月18日,余某某(男,時年1歲5個月)在西安市蓮湖區(qū)紅廟坡歸納繳費廳門口被一名女子以抱孩子游玩為由拐走。半年時間里產(chǎn)生3起拐賣兒童案子,其時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重視。
10月25日上午9時30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貴陽中院”)重審一審宣判,法院再次確定余華英違法情節(jié)特別嚴峻,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定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余華英當庭上訴。
再次聽到余華英被判死刑,楊妞花仍然無法自抑地落淚。而這一回,她看到余華英無精打采、雙手顫栗,整個進程沒有昂首,“我能感覺到她十分懼怕。”
10月的貴陽,日頭火熱,晴空萬里,楊妞花信任,她未來的人生路途,也將穿過厚重烏云,迎來開闊和亮堂。
楊妞花 潮新聞記者 戴利強 攝
從尋親到“復仇”
審宣判的前一天,潮新聞記者見到了楊妞花——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的受害者,也是親手將余華英送上法庭的人。現(xiàn)在34歲的她,老練自傲,雍容大方。
在很多人看來,楊妞花的人生可謂“傳奇”:閱歷被拐、尋親成功、爸爸媽媽雙亡后,她親手將拐賣她的人估客送上了法庭。但她自己說:“我便是一個普通的、文化程度不高的農(nóng)村人。”
1995年,5歲的楊妞花被了解的街坊余華英以“買織毛衣的簽子”詐騙出門,年幼的她并不知道,這次揮手背面,會是完全被改動的人生。
坐上轎車,轉(zhuǎn)乘火車,楊妞花離家越來越遠。到了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qū)姚寨鄉(xiāng)姚寨村后,余華英以2500元的價格將楊妞花賣給了王姓老太太,王老太太有一個聾啞兒子姓李,所以楊妞花成了“李素燕”。
那是1996年1月27日。爾后,李素燕上學、停學、打工、成婚、生兒育女。由于人母,實在體會到爸爸媽媽孩子間的糾纏,她心中的疑團也越來越閃現(xiàn):1995年的冬季究竟產(chǎn)生了什么?自己是被賣掉,仍是被拐賣?而一向記在心底的姓名——楊妞花,她的家又在哪里?
楊妞花曾說,自己一向想找回早年的姓名。所以,在老公的支撐下,她踏上了尋覓“本相”的綿長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