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由廣州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資運營(引題)
人人租“以租代購”迷霧重重投訴多(主題)
我國顧客報記者 王小月
經過以“花費更少的錢,體會質量日子”等由頭的大力宣揚,現在,各類手機“以租代購”渠道得以鼓起。這類渠道以低月租招引顧客分期租借,豐厚挑選調配看上去實惠的價格,讓不少人心動。但是,不少顧客測驗后發現渠道套路環環相扣,續租加價、買斷價格遠高于市場價、創新機假充新機等問題重重。近來,《我國顧客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查詢。
林女士與商家對話截圖。顧客供圖
渠道租來創新機
“以租代購”是近年來鼓起的一種租借消費形式,不少渠道聲稱用戶每月只需付出少數費用,即可具有最新款或許更高端的手機。用戶還能夠在租期完畢后購買手機,而不需求一次性付出高額費用。
深圳顧客林女士奉告《我國顧客報》記者,2022年11月20日,她在人人租渠道一家名為“癡機數碼”的店肆買斷了一臺99成新的手機,分期一年,每月付出600元,合計需求付出7200元。
“2023年7月底,我發現手機屏幕一向卡頓,無法正常操作。8月份聯絡賣家寄回檢測,并沒有檢測出任何問題,但收到手機運用時又呈現屏幕失靈的狀況。就這樣重復寄了好幾次,手機仍然存在毛病,無法運用。”林女士說,后來她到華強北修理處進行了檢測。記者在林女士供給的聊天記載上看到,修理師傅表明:“主板該修的都修過了,這個主板差不多便是廢主板。”
隨后,林女士找商家交流,商家表明:“這種手機市面上賣3000多元一臺,假如顧客未發現問題,廉價幾百元,2000多元應該能夠賣出去。”渠道客服表明,現在供給3種解決計劃:補助500元由用戶自行處理、付出1000元換機、寄回商家評價收回。
林女士奉告記者:“由于手機從7月底就壞了,無法運用,由于憂慮商家再換一個劣質機,所以我要求渠道將8月到12月收取的費用償還,不承受換機和額定交錢。”
記者在人人租渠道“常見問題”板塊看到這樣的規則:租期內產品呈現毛病,有修理才能的商家應該給予用戶修理支撐;無修理才能的商家或產品無法修理應為用戶供給換貨服務。其間并沒有說到能夠退款,而商家也多以此條款來回絕顧客的退款要求。
這項規則合理嗎?我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胡鋼對《我國顧客報》記者表明,依據《民法典》《顧客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則,商家將舊機創新賣給顧客,導致顧客誤購的,歸于消費詐騙行為。顧客能夠提出退一賠三,且最低可取得500元懲罰性補償,而不僅僅是退換產品。
“租機買斷”要付出更高費用
“2023年2月我租了一臺手機,總租金9374元,誰知付完租金后,買斷還需求付出5444元。”顧客劉先生近來遇到一件煩心思,他租借的手機快到期時儼然成了“棘手的山芋”。
1月17日,《我國顧客報》記者在人人租渠道隨機點開一部日租金為16.19元的128G iPhone手機,顯現租借周期為365天,首付租金492.42元,優惠后總租金為5909元,而買斷還需額定付出4321元。記者算了一筆賬,要想具有這部手機,在不逾期的狀況下,總共需求付出10230元。記者檢查品牌官方旗艦店發現,該款手機顯現實踐價格為7199元,租借渠道的價格比市場價還貴3031元。
記者查詢發現,人人租渠道租機頁面也存在許多“障眼法”。頁面顯現“租完償還可隨時買斷”,用戶須知也標紅提示“租期內,您可隨時買斷產品,取得產品所有權”。看到這一提示,不少顧客都以為租期內買斷手機就無須付出剩下月份的租金。而想要結束手機租借,還需求默許贊同《租借服務協議》。記者點開該協議發現,分期付出第1期到第12期的租金都為517.42元,每一期的買斷價格均顯現為10230元。
這是否意味著無論是第1期買斷仍是12期到期后買斷,最終付出的總價都是相同的?記者就此問詢人人租客服,對方表明:“10230元是買斷總價,總價一般是不變的。但買斷尾款一般會依據現已付出的租金來改動。”
各類“以租代購”渠道鼓起,以低月租招引顧客分期租借手機。材料圖片
手機好借欠好還
無獨有偶,廣州顧客瑞瑞也遇到了租機帶來的糟心思。瑞瑞奉告《我國顧客報》記者,為了公司直播,她在人人租渠道租了一臺99成新的手機,租借周期為一個月。但貨到后發現手機話筒、聽筒都無法運用,便要求退款,但商家奉告要收取7天違約金。無法之下,她只好承受商家的換機計劃并付出了郵費。
由于換機在郵遞進程中會耽誤幾天時刻,商家許諾用戶能夠晚幾天還機,并約好于2023年12月17日償還。“假如不到一個月租期就還機,渠道要收取違約金。盡管第2次收到的手機仍然無法正常運用,但由于不想再和渠道、商家扯皮,手機就一向擱置,想著到期趕快償還。但還沒到與商家約好的還機時刻,12月15日我登錄人人租渠道看到,渠道斷定我逾期,扣費350元。”瑞瑞奉告記者。
更讓瑞瑞無法的是,她將手機寄給商家后,商家稱手機邊框有磕碰劃痕,要賠600元。“手機寄來時就自帶外殼,我底子沒有拆下手機外殼去檢查是否有劃痕,渠道和商家也沒有提示要錄制側邊框視頻。他們在強光下找視點,現在我底子無法自證沒有運用手機,且沒有產生磨損。”
《我國顧客報》記者在交際渠道上看到,關于租借渠道的投訴許多。在黑貓投訴渠道查找“人人租”,顯現有8086條相關投訴。其間,不少顧客在償還手機時被要求付出劃痕費用,而顧客苦于沒有依據,往往只能“啞巴吃黃連”。假如不承受補償條款,訂單就無法結束,就會導致逾期危險。記者查詢了解到,人人租主體公司為廣州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結束C輪融資。
胡鋼表明,違約金應該是經營者真實遭到的丟失,不是想當然地確認一個數額。經過單獨條款約束或制止顧客退貨、替換等法定權力,涉嫌霸王條款。“商家供給的產品和服務本身不符合約好的,如貨不對板、創新機等,顧客有權要求退換、解除合同。”胡鋼說。
《我國顧客報》記者在人人租渠道看到,渠道內電子產品標示的租借價格均為日租價格,一臺手機日租金在幾元到十幾元不等,多標示日單價,給顧客以“低價格租高端機”的幻覺,誘人“熱情下單”。而顧客在渠道租機后呈現問題,權益往往得不到保證。由于簽訂了到期主動扣款協議,一旦中止分期,就會面對逾期危險。
胡鋼以為,當時租機渠道普遍存在資費不行通明的問題,渠道應該向用戶供給完好租期內應付費用的總額。一起,產質量量問題及創新機也是對顧客知情權、挑選權和公平交易權的損害。胡鋼提示顧客要警覺租機渠道披著租借外衣進行變相的金融借款。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對《我國顧客報》記者表明,“產品和服務的存在與昌盛以消費市場存在為根底,顧客在退換貨等方面不該處于弱勢位置。渠道對出售假貨、退換貨不曉暢的商家有規制的職責和職責,并與渠道內經營者承當連帶職責。顧客在挑選租機渠道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租借期限、費用、修理職責等相關事項,保留好租借進程中的相關依據,如合同、付出記載、交流記載等,以便在產生膠葛時保護本身合法權益。”
來歷:我國顧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