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玄同
據媒體報道,4月18日13時許,途經深圳北站的D2404次(東莞南-廈門)列車停靠在3站臺處理旅客乘降,作業結束車門封閉過程中,1名女人旅客強行用身體阻撓車門企圖等候同行人上車,兩名工作人員合力阻撓,卻未能成功。終究,該女子的伙伴趕來,擠上了列車。現在,該女子因阻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進已被鐵路警方行政拘留。
從合肥站女子為等候愛人,用身體強行阻撓車門封閉,到廣州南站男人急等家人,四次以身擋高鐵門,讓人不由疑問的是,為何總有人挑選以粗野對立文明? 是違法的價值不夠大,仍是這些人的幸運成了習氣?
其實,法令文本上的禁止性條款不可謂不清晰,《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清晰“不合法阻攔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最高可處2000元罰款。但實際中,法令的威懾力一直未能徹底轉化為對行為的剛性束縛。而涉事者將個人需求凌駕于公共安全之上,更將公共規矩異化為可討價還價的“情面籌碼”,暴露出對契約精力的無視與對公共利益的僭越。
而規矩失守的窘境,也折射出社會管理的復雜性。從深圳北站的現場處置來看,工作人員常墮入兩難地步。若采納強制措施拖離當事人,或許因肢體觸摸引發“暴力法令”的輿情危險;若放任不管,則直接損害規矩威望。這種“該硬時硬不起來”的困局,客觀上助長了違法者的幸運心理。
破解規矩困局,需求從懲戒到防備的體系性重構。當時鐵路“黑名單”準則雖對嚴峻擾序行為施行限乘處分,但其懲戒力度與社會損害性沒有徹底匹配。一方面將“損害安全行為”歸入個人征信體系的做法,對屢次違法者施行跨部門聯合懲戒。比方如約束高消費、影響工作評優等,或許能構成更強的震撼效應。另一方面,規矩抵觸往往源于服務細節的不完善。鐵路部門可通過優化換乘引導標識、增設彈性改簽窗口、精準推送檢票提示等方法,削減旅客因時刻誤判引發的激動行為。究竟,規矩的剛性不該排擠人性化的溫度。
話說回來,規矩認識的培養,本質上是一場文明啟蒙運動。合肥扒門事情當事人羅某的教師身份曾引發軒然大波,這暴露出規矩教育在個別生長中的結構性缺失。當課堂上的公民道德課與日子中的“捷徑思想”構成反差,規矩崇奉便難以扎根。文明底線的構筑既需求個別的自覺,更依靠準則的托舉。
從“高鐵扒門”到“爭奪方向盤”,每一次對規矩的蹂躪,都是對文明柱石的腐蝕。高鐵作為“我國速度”的標志,其高效工作建立在精細的時刻坐標系上。一列高鐵晚點,或許導致后續數十趟列車調度調整,數萬名旅客的行程被逼改動。個別的固執,耗費的是社會工作的全體功率與安全本錢。但規矩的保衛并非嚴寒的對立,鐵路部門曾對“霸座”“扒門”者施行行政拘留,既樹立了法令威望,也獲得了大眾支撐。
規矩認識是維系社會工作的“隱形樞紐”。看護規矩,不只需求法令長出“牙齒”,更需求每個人在心中筑起文明的堤堰。只要對規矩的敬畏和遵照成為肌肉回憶,“我國速度”才干逾越物理意義上的奔馳,升華為文明高度的一起抵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