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向陽,福建省泉州市發改委原副主任。2019年,現已退休6年的黃向陽因犯納賄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在很多落馬官員中,以尋釁滋事獲刑的正處級干部并不多,時至今日,黃向陽在高速路口阻攔車輛派人打砸導致交通紊亂的工作,仍時常被提起。
在黃向陽獲刑近3年后,和昌(福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昌公司)再次以黃向陽涉嫌欺詐罪向警方報案,涉案金額達2億元。這2億元資金為上海海通立異證券出資有限公司為泉州南迎賓大路拓改建項目建立的單一資金信任方案。
“在這筆信任方案中,咱們公司的一塊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拿去做了典當,資金被黃向陽分10筆打入了不同賬戶?,F在案子現已進入履行拍賣階段。”和昌公司代理律師表明。
▲擔任泉州市發改委副書記期間,黃向陽曾屢次到和昌公司參加項目開發。圖片來歷/受訪者供圖
發改委副主任退休6年后被立案查詢
1966年10月出世的黃向陽是福建泉州人。簡歷顯現,2012年7月,黃向陽由惠安縣委副書記轉任泉州發改委副主任;2013年5月,黃向陽任泉州發改委調研員、副主任;2013年6月,47歲的黃向陽提前退休。
但在黃向陽退休6年多后,因涉黑涉惡,2018年3月15日泉州市監察委員會將中心巡視組交辦、福建省紀委督辦的黃向陽違法違法問題頭緒移交泉州市公安局處理。同年5月22日,泉州市公安局以黃向陽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1個月后,黃向陽主動到泉州市公安局投案。
尋釁滋事沒有結案,2018年8月10日,黃向陽又因涉嫌嚴峻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查看查詢。泉州市紀委監委通報顯現:黃向陽違背廉潔紀律,收受或許影響公平履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運用職務便當,收受別人錢款,涉嫌納賄違法。此外,黃向陽還違背了其他法律法規。依據有關規則,經泉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討并報中共泉州市委同意,決議給予黃向陽開除黨籍處置;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違法問題移交檢察機關依法查看起訴,所涉錢款隨案移交。
2019年5月10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定。判定書中說到,2008年,黃向陽運用擔任泉州市城東片區開發建造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的職務便當,在其辦公室別離收取了兩筆賄賂,后在項目回購款撥付等方面為涉案公司供給協助,納賄金額算計25萬元。一起,還審理查明晰其犯尋釁滋事罪的違法事實。
法院審理后以為,黃向陽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運用職務上的便當,不合法收受別人資產算計人民幣25萬元,為別人獲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納賄罪,屬數額巨大。黃向陽又因經濟糾紛,糾合伙同別人追逐、阻攔、恫嚇被害人或許恣意損毀被害人資產,經有關部門批判阻止后仍予繼續施行,損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又現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其與惡勢力團伙成員勾通,糾合運用惡勢力團伙成員施行尋釁滋事違法行為,違法的片面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大。
因犯納賄罪、尋釁滋事罪,黃向陽終究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20萬元。黃向陽上訴后,同年10月2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二審判定。
▲黃向陽曾以和昌公司股東身份簽署許諾書,而實際上黃向陽從未擔任過和昌公司股東。圖片來歷/受訪者供圖
出資2億經商,高速路口圍堵砸車
上游新聞記者留意到,黃向陽違規從事經營活動和尋釁滋事均與和昌貿易中心項目有關。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閩05刑初92號《刑事判定書》顯現,2011年,經人介紹,和昌公司與別的兩家企業共同開發和昌公司坐落豐澤區的和昌貿易中心項目。爾后,和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某,約請時任泉州市發改委副主任的黃向陽注資2億元占30%的股份共同開發。期間,因存在違規行為,出資控股和昌公司的香港和昌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惠將和昌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林惠的女兒吳麗冰。
因潘某無法繼續以和昌公司名義參加開發建造和昌中心項目,黃向陽安排人員對林惠和吳麗冰進行了圍堵居處和打砸車輛的行為。判定書中說到,2015年8月20日19時許,黃向陽等人在廈門高崎世界機場阻攔吳麗冰,后民警出警予以阻止。吳麗冰乘坐司機韋某的車輛脫離后,黃向陽安排人駕車跟隨。當晚20時許,吳麗冰在廈門動車北站鄰近換車脫離。隨后,黃向陽等人駕馭韋某的車輛,強即將韋某帶至南安市石井鎮金明酒店鄰近一茶店,直至當晚22時許才讓韋某自行駕車脫離。
第二日,黃向陽為給林惠施壓,與人協商后,購買了赤色塑料椅、礦泉水等物品,安排人分批次到林惠住處默坐,圍堵進出通道,查看外出車輛等。該行為繼續了長達6天,民警屢次出警予以阻止。
2015年9月10日,黃向陽得知林惠預備從北京回來福建,隨行人員很多,便安排人員在廈門及洛江高速出口跟蹤,并安排購買了白手套、木棍等作案工具。當日下午,黃向陽等二十余人,分乘六部車輛至洛江區馬甲鎮欲圍堵林惠車隊,因林惠過夜廈門未果。次日上午9時許,黃向陽等人駕車至事前踩點的馬甲鎮新庵嶺路段預伏,10時許,林惠車隊抵達該地段時被事前匿伏好的黃向陽等人駕車截停。隨后,黃向陽派人對車隊進行打砸,除人員受傷、車輛受損外,還形成了交通堵塞。過后,黃向陽還給參加打砸的11人支付了16萬元辛苦費等。
雖然案發時黃向陽已提前退休,但他從前的發改委副主任身份使得此事在當地備受重視,也引起警方留意。
▲回單信息顯現,黃向陽將2億元打入了10個公司的賬戶,用途為“其他材料款”。圖片來歷/受訪者供圖
移用2億市政項目告貸被指欺詐
退休6年后黃向陽入獄,但與黃向陽有關的告發卻并未中止,其間就包含和昌公司。和昌公司代理律師表明,之所以將與黃向陽協作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換掉,便是由于發現該法定代表人潘某私刻公章,運用公司的土地證等與黃向陽屢次違規告貸數億元,導致公司多處土地面對被拍賣。
據2021年9月23日,上海海通立異證券出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立異)向和昌公司送達的《律師函》顯現,海通立異經過廈門世界信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信任)建立“泉州南迎賓大路拓改建工程項目單一資金信任方案”,2012年12月27日與泉州市某公司簽定《告貸合同》,約好由廈門信任為泉州市某公司供給告貸,告貸金額為2億元。同日,廈門信任與和昌公司簽定《典當合同》,由和昌公司以坐落泉州市某地塊的土地運用權作為典當物為《告貸合同》項下悉數債款向廈門信任供給典當擔保。
廈門信任依據海通立異的指令按約好向泉州某公司發放2億元告貸。該筆告貸于2015年1月5日到期,泉州某公司未按約好歸還本息。故廈門信任依據海通立異指令依法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履行請求?,F在和昌公司的典當物已被依法查封。
“這僅僅很多告貸中的一筆。實際上關于這筆告貸典當和昌公司事前并不知情。關于錢款的來歷和用途,也是看到律師函后才整理清楚?!焙筒敬砺蓭煼Q,據現在把握的書證頭緒,這2億元并沒有真實用在路途拓改建的項目里,而是被黃向陽再次出借作為他用。
據2015年2月11日黃向陽向泉州某公司出具的許諾書顯現,2012年,黃向陽曾以和昌公司股東的身份向泉州某公司許諾,以和昌公司名義將其間的1.88億元從泉州某公司借出后,以“其他材料款”的名義別離匯入10家公司賬戶。因告貸到期為2015年1月31日,所以黃向陽在同年2月11日,再次以和昌公司股東的身份向泉州某公司出具該許諾書稱,將于2015年7月5日前歸還本息。但黃向陽終究并未還款。
“2012年黃向陽假充和昌公司股東簽字時仍是發改委副主任,依照規則其不允許擔任公司股東。無論是2012年仍是2015年,黃向陽都不是和昌公司的股東?!焙筒敬砺蓭煴砻?,2020年10月潘某逝世,因以為黃向陽有欺詐嫌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后續還將針對其違規違法典當對和昌公司形成的丟失進行追償。
1月19日,上游新聞記者從廈門警方了解到,現在該案子還在進一步查詢中。
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